孙福国,男,生于1928年7月,留吕镇后寨村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离休前工作于山东省水利工程局。1948年9月至1948年11月参加工作并在山东省青州农林干校学习;1948年12月至1950年5月在山东省农学院农田水利系学习;1950年6月至 1954年2月在山东省导沐整沂委员会工程处第二工程队任队员、副队长;1954年3月至1956年12月在山东省济宁治淮指挥部工程队任队长;1957年1月至1959年9月在山东省水利厅基建局工程科任技术员、副科长;1959年10月至1978年7月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总队生产科任副科长、科长;1978年8月至1988年10月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总队(现水利工程局)任总队长、党委副书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山东省水利工程学会常务理事;1988年10月离休。 多次荣立一、二等功;1952年10月在导沐工程典礼大会上被授予模范工作者称号;在水利厅、总队工作期间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