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立春,女,生于1925年8月,台头镇牛头镇七村人,初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离休前任一机部老干部局副处长。 1945年8月至1949年3月任寿光县田柳区妇联副主任,上口区区委委员,妇联主任。1949年3月至1951年12月 任寿光县委妇委副书记、县妇联主任。1951年12月至1954年8月在济南市委工农干部学校学习,任校党支部委员、党总支委员。195,i年8月至1957年7月在长春市委工农干部速成中学学习,任党支部委员。1957年7月至1960年3月在长春市第一汽车厂人事处工作。1960年3月至1969年任一机部六局汽车总公司政治部干部,副科长。1969年至1973年在一机部留守组,“五七”办公室工作,任副科长。1973年至1982年在一机部、干部司、老干部处工作,任科长。1982年至1983年5月在一机部、老干部局工作,任科长、副处长。 1958年在第一汽车厂人事处工作期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80年至1981年在一机部干部司工作期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模范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