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宋光兴,高青县唐坊镇孙集人。1912年出生,7岁入学读书,16岁辍学务农。1930年,考入高苑高等小学,半年后因家庭困难而退学。1931年,在高苑县立第一小学校长刘玉辉资助下,考入高苑师范讲习所。 1933年,宋鸣侯毕业后,先在吴家小学任教,受到同学吴子静、吴子文进步思想的影响。后经刘蕴山推荐到高苑高小任教。1935年,因刘玉辉离职,宋鸣侯受到排挤被辞退,于是他深感门第权势对人才的扼杀,更加苦学不辍,打下了深厚的古汉语功底,成为一方之名士。 1938年,宋鸣侯与吴子静等人始从事抗日宣传活动。1940年,高苑县抗日民主政府在根据地开办抗日小学,宋鸣侯在本村任教师,并参加抗日协会。1941年上半年,任抗协四区书记。同年,高苑县成立参议会,宋鸣侯被选为第一届、第二届副参议长。1944年,清西地区成立三专署,马晓云任专员,宋鸣侯任专员监视。同年调高苑完小任教员,因教学质量高,曾多次受到县抗日民主政府的表彰。1948年,宋鸣侯被任命为店子完小校长,在全县教学评比中,该校名列第一。1949年调渤海三中(在桓台)任教。1953年调到周村中学。1954年因教学成绩突出,被评为淄博市优秀教师。1958年到山东师范学院进修半年,结业后被任命为淄博十一中副校长,同年秋任桓台一中副校长。期间,曾被选为淄博市张店区人大代表,人民委员会委员;后任桓台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政协副主席等职。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宋鸣侯曾受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