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李安田,山东省高青县人田镇镇石坡村人。1921年出生,1939年10月参加鲁北自卫军。194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他先后担任过鲁山抗敌自卫司令部文书;山东省抗日协会组织部干事;山东沂南县东平区青救会主任;沂南县英山区抗联主任、农会主任。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东北合江省政府秘书处秘书;东北合江省企业局酒厂、油厂经理;东北合江省工业机械厂厂长、书记。解放后,李敏服从党的派遣,先后担任过沈阳第一机床厂副厂长;重庆长安机械厂副厂长、总工程师、厂长、党委书记;五机部重庆筹建处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总后勤部驻渝办事处兵器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四川省第五机械工业局副局长、副书记、局长、书记;四川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四川兵器工业管理局顾问等职。并于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市委委员,在重庆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重庆市顾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