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2月15日出生于山东省博兴县纯化乡东王文村,1944年2月参加革命,194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参加抗日自卫团和抗日青年先锋队,曾先后任山东省博兴县十区财贸助理员、闫坊区副区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山东渤海军区政治部政训队副班长,新兵团二营四连政指,渤海教导旅一团二连政指,西北野战军二纵六旅十六团一营副政指、政教等职。]新疆和平解放后,赵干卿同志历任一野二军六师十六团政治处副主任,师教导大队政委,师政治部组织科长,师建设合作社经理,新疆军区农二师供给处长兼政委,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农二师党委副书记、副政委。“十年动乱”期间遭受冲击迫害达九年之久。“文革”后期得到彻底平反,恢复职务后,历任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州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自治区外贸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兵团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1988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1993年12月离职休养,2004年5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正省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08年5月22日20时45分在乌鲁木齐逝世,享年8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