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民,又名李樵,山东省,山东省邹县(今邹城市)人。1909年出生。1927年3月,山东省立济宁七中读书。期间,曾参加邹县郭里区开展的农民运动,组织农民向恶霸地主开展斗争。1929年8月,考入济南高中,参加了由进步学生组织的读书会,阅读了许多进步书籍。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参加济南学生组织的赴南京请愿活动,被选为纠察队员。193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11月,中共山东省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党的斗争由城市转向农村,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指示,派共产党员林萍波、李益民来邹县领导赤区农会整理工作,成立了苏维埃邹县赤委会,由李益民任书记。12月,在邹县第二小学宿舍召开党员大会,以原来的党支部为基础,建立了中共邹县委员会,岳春霆任书记,冯起任组织委员,李益民任宣传委员,彭建华任县委委员,林萍波参加指导。1933年3月,邹县党组织遭到破坏(至此,邹县先后发展共产党员19名),县委书记岳春霆被捕(后于反省院自首获释),冯起、李益民等两次设法营救,皆未成功。在一片白色恐怖中,邹县党组织中断了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为了保存力量,县委转移到邹东地区继续进行革命活动。至1933年3月邹县党组织遭敌破坏前,全县先后发展了19名中共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党的力量。 抗日战争爆发后,在家乡高村参加了党员登记,以小学教员的身份联系高村一带的各界人士参加抗日活动。1944年10月至1949年10月,先后任凫山县抗日民主政府秘书、济宁联合中学教导主任。国民党军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时期,坚持在邹西、湖东地区开展对敌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济宁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金乡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党支部书记等职。1976年10月离职休养。1994年3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