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扬,又名王振扬,山东省单县人。1916年11月出生。1923年至1935年在家乡读书。1935年夏,考取济南第一职业学校。入学后,积极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1936年6月,加入中国苯产党。同年底,被派往家乡从事农村工作。深入农民中间:进行革命宣传活动,动员民众起来抗日救国。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7月,任菏泽。国民党保安旅连指导员,秘密从事革命活动。1938年1月,任中共曹县工委委员。11月,任中共曹县县委组织部长,积极发展进步青年入党,大力发展党组织。1939年3月,任中共砀山县委书记。1942年12月,任中共鱼台县委书记。1943年3月,任中共金(乡)济(宁)鱼(台)工委书记。1944年10月,任中共济宁县委书记、济宁县大队政委。解放战争时期,继任中共济宁县委书记、县大队政委。1947年7月,调部队工作,先后任晋冀鲁豫野战军十一纵三十二旅政治部副主任,第二野战军十七军五十师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遵义军分区副政委、南京高等军事学院空军系政治协理员、空军五十师政委、广州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国家农林部政治部副主任、黑龙江农垦总局局长、党委书记。1982年8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