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月旺 1925年10月出生于定陶县南王店乡前晁楼村。1942年9月参加革命,194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贵州省干部学院办公室主任。1987年离休,1997年逝世于贵阳。 晁月旺出生贫寒,自幼丧母,跟伯母长大,靠帮工为生。1942年参加抗日游击队,投身革命。历任冀鲁豫3旅18团通讯员,14团侦察排班长、尖刀排排长、副连长,17军51师152团步兵连连长、机炮连连长、侦察连连长,公安总队23团军务股股长、轮训大队大队长,贵州省公安干校行政科科长,石阡县公安局副局长、商业局局长、税务局局长、县委财贸部副部长、县财税党组书记、县委候补委员,贵州省公安干校办公室第一副主任,省政法干部学院后勤处负责人,省政法干部学院办公室主任等职。 抗日战争时期,面对鬼子疯狂扫荡和罕见的自然灾害,他挺身而出,参加抗日斗争,克服严重困难,坚持巩固敌后抗日根据地。曾多次出色地完成任务,受到所在部队领导的表彰和奖励。在解放战争中,他参加了著名的淮海战役、渡江战役以及大大小小的各种战斗上百次,在枪林弹雨中勇敢战斗,不怕牺牲,身先士卒,与敌人作殊死斗争。一次,部队攻打李新庄,李新庄碉堡林立,敌人火力很猛,我部队火力被压制,人员无法接近,第一次进攻受阻。这时,部队组织“尖刀班”架云梯接近敌堡,切断敌人火力,晁月旺第一个报名参加。他迅速翻过两道封锁沟,正准备翻越最后一道封锁沟时,被突然猛增的敌火力压住。此时,我部队的攻击号吹响,他信心倍增,迅速跃起接近敌堡,在距敌堡几米的地方被敌手榴弹炸伤、昏倒。在医院养伤期间,晋冀鲁豫野战军政委邓小平同志亲自到医院看望他和全体伤病员。出院后,他的腿部一直留有陈旧弹片。1946年10月,晁月旺作为尖刀排排长带领30人攻打敌阵地,当接近敌 阵地时,被敌发现,全排立即展开攻击。他身先士卒,跃到敌人工事前去夺机枪,在敌人的机枪对准他的胸膛时,他临危不惧,大喊:“我们是人民解放军,缴枪不杀!”吓得敌人扔掉机枪就跑。他夺过机枪一直追到敌人的中心区域,为大部队进攻扫清了障碍。此次战斗,他被师领导授予“二等功”。 在转业到地方工作的30多年里,他始终保持军人的作风,坚持共产党人的宗旨,对工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1956年的历史性工资改革时,按规定他应在部队原级别高调一级的基础上再调高一级,当他了解到大多数职工工资低,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后,当即让出调资指标,受到上级党委的表扬。从1956年到1978年的20多年里,曾多次放弃自己提级晋升的机会,把调资指标让给比自己更困难的职工。他一生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品德高尚,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爱戴。1993年元月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司法行政一级金星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