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之同志简介:

王守之 1931年10月出生于定陶县力本屯乡富王庄村,高小文化程度。1951年参加工作,195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黄店区团委干事、共青团定陶县委干事,杜堂区团委书记、区委委员,共青团定陶县委宣传部长,邓集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万福公社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1972年7月起任县农林局长、农委主任等职。1978年10月起任定陶县革委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5年1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0年3月任县政府顾问兼县棉花生产领导小组组长,1993年7月退休。 他生于旧社会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从小爱憎分明,向往革命,10岁便参加了青抗先组织,积极参加党的地下斗争和减租减息运动,并在解放战争初期担任了本村的儿童团长。1947年12月,在解放战争的紧要阶段,年仅16岁的他便自告奋勇地参加了解放军,先后参加了兰考、羊山、曹县等多次战役、战斗。 解放初期,他从事共青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积极带领广大青年投入新中国的建设,因工作积极肯干,思想进步,被发展为中国共产党员。此后,他在“镇反”、“三反”、“五 反”等政治运动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地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作斗争,并通过深挖细查,从郝岗屯村找出了还乡团匿藏的3支长枪,1支短枪,受到了上级组织的通报表彰。 1958年以后的10多年里,王守之一直担任公社的主要领导职务,他以身作则,埋头苦干,坚持同群众打成一片。三年困难时期,为帮助群众度过难关,他带头深入农户搞分发粮证试点工作,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1962年,他所在的邓集乡遭到严重涝灾,房倒屋塌,群众生活发生严重困难。在大灾面前,他积极组织群众抗灾自救,哪里水深他出现在哪里,哪里群众生活发生困难,他就到哪里的村户帮助解决。在他的领导下,全社群众顺利度过了难关。为表彰邓集公社抗灾斗争所取得的成绩,华东局《内参》刊物用中、英两种文字发表了《人民公社有回天之力》的文章,用邓集乡人定胜天的抗灾事实批驳了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新中国的攻击和污蔑。“文革”期间,他受冲击、遭迫害,后被群众“保”了下来。1969年他奉命到当时派性最严重的万福公社任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针对当时的复杂局面,他采取果断措施:统一思想,孤立少数,教育群众,解放老干部,积极引导,短时间内基本消除了派性,恢复了生产。 他任县革委副主任、副县长期间,一直分管全县的农业生产和林业生产。虽然职务高了,工作范围大了,但他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从不懈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一心扑在农村生产上,深入群众,深入田间,调查研究,选购良种,指导农民科学种田,使农业生产连年获得大丰收。为此,王守之同志光荣地出席了1984年中央在石家庄召开的全国粮棉工作会议,并代表定陶县作了经验介绍。他非常重视水利建设,从1981年到1983年的三年间,他带领全县干部群众克服重重困难,兴修水利,每年都组织万人上阵,进行了红卫河流域水利大会战,路、林、沟、渠综合治理,被国务院命名为平原绿化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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