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殿才同志简介:

刘殿才 1933年9月出生于半堤乡刘平坊村。毕业于杜堂速成中专班。1946年担任刘平坊村儿童团长,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历任村团支部书记、互助组长,1954年任初级农业合作社监察主任。1956年加人中国共产党,1957年任刘平坊高级社社长,1958年当选为万福公社党委委员兼第九营营长。1959年秋,任刘平坊大队党支部书记。“文革”期间,他受到迫害,1972年平反任刘平坊村党支部书记。他是山东省劳动模范,华东局农业劳动模范,山东省第三届人大代表。 他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自幼给地主放羊,受尽苦难。新中国建立后,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带领群众走合作化道路,从互助组到高级社,他战胜种种困难,组织群众互帮互助,发展生产,成为一名优秀的合作化带头人。 1959年秋,他担任刘平坊村党支部书记,正是三年困难时期,他带领全村群众抵制各种歪风的侵袭,大力发展经济。“定陶县,东北荒,三十五里刘平坊;盐碱地,白茫茫,寸草不生一片光。”面对困难,他带领群众战天斗地,一年内改造荒碱地300亩,改良低产田900多亩,打机井40多眼,并结合土壤状况种植了水稻、牡丹等效益较高的经济作物,1960年取得农业大丰收,粮食总产达到30.5万公斤,全村人均占有粮食333公斤。同时,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村工副业,自1959年至1960年两年间,刘平坊村先后建成1座窑场、1个粉条加工厂、4个养殖场、5个养鱼池,新建果园250亩,全村每年工副业收入达到200多万元,村公共积累达23.5万元。他具有很强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看到不少群众处于贫困之中,一些机关单位举步维艰,就教育全村群众节约一粒米、一寸布支援国家,救济灾民。几年间,刘平坊村每年向国家贡献 粮食16万公斤以上,向济南军区军马场捐送军马200匹,向济宁、曲阜等地捐送大牲畜160多头,向万福河建设指挥部援助机器数台,向曹县、河南兰考县的部分地区捐助牡丹苗、地瓜苗250多万株。1960年他亲自带领10多名劳动力赴菏泽沙土、曹县梁堤头免费打机井10多眼。他的无私奉献精神受到中央、省、地领导的高度评价,董必武、杨得志、谭启龙等中央和省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他。原省委书记谭启龙听过他的事迹后,欣然题字:“艰苦创业,为民兴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连续3年播放他的先进事迹,《人民日报》、《大众日报》均以较长的篇幅登载了他的事迹,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多处大专院校邀请他做先进事迹报告。省文艺界把他的典型事迹编写成戏剧、曲艺节目,巡回各地演唱。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刘殿才同志一直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排除干扰,继续带领群众发展生产。红卫兵三番五次登门求见,要求他配合工作,揭发原中纪委副书记陈晓敏的罪行。他刚正不阿,不说违心话,坚定地说陈晓敏是光明磊落的共产党干部,她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后来,造反派以他涉嫌窝藏刘少奇同志的亲属及同陈晓敏有政治来往为由,被列为重点批斗对象。从此,他经常被红卫兵批斗、游街。妻子、女儿被销去户口,身强力壮的父亲含冤离开人世,在这种悲惨的处境下,他百折不挠,无怨无悔,他坚信,真理总会战胜邪恶。1972年,中共山东省委和济南军区责令菏泽地委、军分区对刘殿才案件限期调查。经查实,刘殿才一案纯属冤案。同年底,经省委书记杨得志同志亲自批示,决定给刘殿才恢复名誉,并继续担任刘平坊村党支部书记。 近年来,他带领群众治穷致富,先后对全村1500亩中低产田实行了路、林、沟、渠、涵、井的配套,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取得了连年丰收。刘平坊村逐步富裕起来,家家都住上了新房,购买了高档家具。而他仍和三个儿子同住在一个小院里,人们多次劝他给儿子盖新房,他却坚定地说:“现在的条件我已经满足了,得想方设法 省下钱来救济贫困户。”儿子干脆自己买来砖瓦木料准备盖房,可没等物料备齐,他却把准备好的砖瓦无偿送给了贫困户。他勤劳俭朴,跟他工作的村干部感触最深,村会计刘启龙介绍说:“我在村委会工作几年,亲眼目睹了刘支书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喝酒、抽烟他不会,咸菜、大葱是他的家常菜,跟着他谁也不能多花一分钱。”他已年过花甲,到了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而他把工作看得比生命还重,把奉献当成人生之本。1997年春节前,原省委书记谭启龙在询问了他的情况后,激动地说:“拼搏几十年的老于部,年过花甲,壮心不已,难为他啦。” (贾景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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