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贞娥女,汉族,山东省 招远县人。1936年4月生, 1956年3月参加工作,195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直从事 商业工作,任营业员、指导员、 二商业局副局长等职。1959 年以来多次被评为鞍山市劳 动模范,被市政府命名为雷锋 式营业员。多次被评为省、市、 全国三八红旗手、学习毛主席 著作积极分子,1964年被省 政府命名为标兵(省劳模当中选出的标兵);参加了十年大 庆观礼;三次见到伟大领袖毛 主席,曾与大家一起和周恩 来、朱德、邓小平等中央领导 一起合影。1973年到市总工 会任副主席,连选连任。二十 年来,分管的法律顾问处、生 活部、女工部、退管办都是省 级以上先进单位。1991年12 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