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乳山县人,1948年参加中原支队南下豫西,担任临汝县警卫员,1949年南下湖南邵阳,担任地区公安大队指导员,后调邵阳市工商局工作。 邵文江男,汉族,1928年8 月出生,山东乳山人,1945年10 月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7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任湖南省 邵阳市工商局科长,享受副处级 地位。 主要业绩:1945年10月参加 革命,建国前历任山东省烟台市 警卫营战士、副班长、警卫员(副排级)。1956年曾任 隆回县公安中队副指导员,武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县公安局第一副局长、教导员,邵阳市工商局科 长,1991年离休,享受副处级待遇。邵文江同志在战 火纷飞和白色恐怖的岁月里,为了民族的独立和人 民的解放,为建立新中国,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毅 然投身于革命的滚滚洪流中。参加革命后,经过跋 山涉水,远途南征,从山东走到湖南艰苦奋战,清剿 土匪,镇压反革命,无论在军队里还是在地方工作, 投身革命47年,全心全意做好工作,圆满完成党交 ·给的各项任务。认真遵守各项纪律,一切听从领导 指挥,服从组织安排,使他迅速磨练成一名合格的 革命战士,为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 建立新中国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建国后,为了 保卫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幸福,为了国家的强盛和 繁荣,仍然一如既往地奉献自己的光和热。该同志 爱憎分明,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在被党 培养、提拔担任了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 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始终善于领会党的各项 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多次受到上级的 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