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起(1919. 12-1987. 02) 山东省博兴县博兴镇 西三里村人,初中文化。 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 党,在博兴县从事党的地下 工作。1944年2月任博兴县 公安局侦察员,7月在渤海行 署公安局训练班学习,12月任博兴县公安局统调 干事。1 945年8月任博兴县二区区委委员、区公 安特派员.1946年2月任博兴县公安局侦察干事, 7月任侦察股副股长。1947年5月任渤海行署公 安局训练队副中队长,1948年2月任渤海行署公 安局审讯科干事,12月任羊口市公安局局长。 1949年6月任渤海区三专区公安局治安科科长 (未正式公布职务)。 1949年8月任桓台县县委委员、县公安局副 局长、代理局长。期间,宋振起主持取缔反动会道 门工作,并兼任桓台县镇反领导小组军事法庭庭 长,全身心扑入到材料审查、逮捕、判刑及指导各 区军事法庭工作中去,为镇压历史反革命,维护全 县政治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1951年9月离任,11月任淄博专署公安处劳 改科副科长。1956年8月任淄博专区劳改大队大 队长。1956年9月到山东省公安厅劳改局工业处 工作,1958年5月任省公安厅劳改局工业处处长. 1 960年3月任省公安厅劳改局技术研究所所长。 1966年10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被免去职务。 1 970年2月任济南军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二师八 团副团长,19 75年9月任济南市化学纤维厂革委 会核心领导小组组长、厂长.1 979年7月任济南市 化学纤维厂党委书记。1 981年1月任济南市纺织 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83年2月离休,8月 享受厅局级待遇。1987年2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