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良山(1912. 01-1989. 04) 原名袁崇栋,又名栋梁 山,桓台县马桥镇辛桥村人。 1938年12月参加革命,任辛 桥村抗日救国委员会组织委 员。1939年1月任长桓边区 东平乡抗日救国委员会组织 委员,5月任中共长桓边区办事处区委组织干事, lo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5月任山东省垦 · 区中心区公安特派员。1942年5月任垦区六区公 安特派员.11月任垦区三区公安特派员兼区副政 治指导员。1943年9月任利津县公安局三股股 长。1945年7月任利津县公安局一股股长。 1 945年10月任桓台县公安局副局长。1 946 年1月兼任一股股长.6月兼任张店公安分局局 长。1947年3月任张店市公安局局长。在桓台县 公安局任职期间,栋良山协助局长宋鲁源组建公 安队伍和内设机构,动员李中一、温桂卿等在家养 伤的八路军、新四军战士参加公安工作;针对国民 党还乡团及特务的进攻、破坏,栋良山带领6人侦 察小组,活动于陈桥、姬桥、高王、北岭、东孙、岔 河、黄郭一带,夜间监视主要路r],抓捕特务分子, 争取特务地下线2名,发动群众反奸诉苦,肃清一 批窝特和代特催款分子,使国民党特务难以立足。 主持张店公安工作期间,任桓台县对敌斗争委员 会委员,为保卫张店三进三出,作战20余次,直至 最后解放。 1 948年6月到渤海区党校学习,任党支部副 书记,12月加入华东局首批南下干部大队,到华东 局党校学习。1949年5月任浙江省衢州地区常山 县县委委员、副县长。1 949年1 0月任常山县县 长、县人大常委会主席。1 950年6月任常山县县 长、县人大常委会主席、县人民法院院长。1951年 1 1月任衢县县长。1 952年5月任衢州专员公署 民政科长。1953年5月到中央政法干校学习,任 班党支部副书记。1954年8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 法院刑庭庭长。1 955年2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1956年4月任浙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 庭庭长。1 960年4月任浙江省北湖农牧场场长、 党委副书记。1962年10月任台州专署法院院长。 1963年7月任台州专署政法党组成员、法院院长。 1 968年4月受到“文化大革命”冲击,下放劳动。 1972年4月退休。1981年3月离休。1 983年2 月享受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1989年,4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