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俊(1928. 10-1995. 10) 桓台县唐山镇楼二村 人,高小文化。1949年2月 参加革命,1955年3月加人 中国共产党,历任桓台县公 安队战士、班长、司务上士。 1955年9月任桓台县公安局 办事员,1956年3月任政治协理室干事,1957年2 月任起凤区公安特派员。19 60年7月任博兴县公 安局治安股副股长。1961年9月起历任桓台县公 安局治安股副股长,政治协理员,治安股股长。他 总结出处理小偷小摸问题的经验做法,被专署公 安处、省公安厅通报推广。侦查破案中,认真分析 问题,善于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寻找破案线索。被 县公安局评为“五好”干警。 1970年11月任桓台县铁厂党支部副书记。 1973年6月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的核心小组 副组长。1977年5月任桓台县公安局党的核心小 组副组长、副局长,11月任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张仲俊长期分管侦查工作,每年组织一 次声势浩大的破案会战,与参战干警一起吃住,经 常风餐露宿,日夜奋战,有时夜间吃块糖充饥。他 坚持办案原则,不为人情所动,依法惩处各类犯罪 分子,不法人员无不怕他。1981年10月,张仲俊 离休。1991年荣获人民警察二级金盾荣誉奖章。 1995年10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