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轩 1923年2月出 生,淄博市张店区石桥镇小 庄村人。1 943年8月参加革 命,在安徽省凤台县政府工 作。1944年3月在新四军淮 南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工作。 1 945年8月剑桓台县公安局 工作,1 947年3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历任政卫队 战士、侦察员,司务长、统计干事,政卫队组长、副 队长,石桥区公安员,四股副股长,秘书室秘书,审 讯股股长,治安股股长。1 949年11月任清河专区 公安局内勤。1950年5月任德州专署公安处保卫 干事,10月任德州城关公安分局副局长,1951年2 月任德州专署公安处治安科干事.1952年任德州 专署公安处治安科科长.1953年3月任德州专署 公安处秘书科科长。1956年3月任省公安厅民警 处秘书科科长。1958年7月被划成右派,下放山 东五一农场劳动。1960年4月任惠民生建煤矿办 · 公室干部。1964年7月任湖田劳改队干部。1 974 年10月退休。1983年2月离休。1 995年2月落 实政策,按照1953年3月起正县处级干部、1987 年9月起厅局级干部对待,2015年9月起享受副 省级医疗待遇。 1946年10月.王正轩奉命随武工队到桓台县 二区、五区开展边沿斗争,在封锁敌人据点、搜捕 国民党特务、摧毁敌伪村政权的斗争中,表现机智 勇敢,较好完成战斗任务。1947年1月任游击小 组组长,带领一个班在前方打击敌人.3月被县委 记二等功。8月国民党发动重点进攻后,王正轩领 导二区联防工作。1 948年3月张店解放后,完成 接收和审讯俘虏任务,被县委、县政府记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