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江(1920- ) 于明江同志,1920年2月生于山东省海阳市发城镇后埠前村。1941年5月入伍,1941年7月入党,1947年在南海分区武装部爆炸训练队任政治指导员时,因积极带领爆炸队开展边沿斗争、封锁敌人、开展爆炸、杀伤敌人等事迹,被南海武装部评为一等功,经胶东军区批准,授予奖章一枚,奖状一张。于明江同志现在高密市军休所离职休养,享受副师职政治生活待遇。 1946年11月,于明江由南海武装部参谋股调到训练队任政治指导员。当时,训练队的主要任务是培养边区干部,加强对敌斗争,带领民兵开展爆炸,围困封锁敌人,保卫边区。每期训练时间是两个月。为学用结合,每期只能有半月至二十天的集中教育时间,其余时间即开赴边区参加实地战斗。举办第三期训练班时,正是麦收时间,为封锁敌人,保卫麦收,训练班总计八十余名学员分两组分头投入战斗。一组由队长于建国同志带领,在即西香山一带活动,一组由于明江同志带领在即东王圈区、青山区等地活动。于明江带领四十二人,于古历四月下旬出发,到达目的地后,直接与即东县指挥部取得联系,派人到敌占区了解敌情。带领全队战士采取 飞行爆炸与麻雀战术,三五成群开展游击活动。在战斗中,于明江与当地群众密切配合,及时掌握敌情,做到了“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在战斗中于明江同志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哪里危险就到哪里去,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如到四社山埋雷时,他亲自上山察看地形,并给队员担任警戒,增加了大家的斗争勇气;他随时加强对队员的思想领导,以人格的力量感动和教育每个队员,在危险和艰苦的环境下,他们始终保持高昂的战斗热情。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于明江同志带领的游击队先后炸死炸伤敌人达六十多名。通过对敌作战,不仅保卫了麦收,还从敌人手中夺回了十一个村庄。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爆炸能手。全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队员立了二等功和三等功。 解放后,于明江同志曾先后担任过即墨县人武部部长、昌邑县人武部部长等职务,1965年,他来到高密,担任了高密县人武部部长职务。1971年,他被选为省党代表,光荣出席了山东省委第三次党代会。1987年,他离职休养,仍积极参政议政,并被高密市委、市府聘为“老干部智囊团”成员。他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关心下一代的成长,先后被几所学校聘为校外辅导员,定期对少年儿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1998年,洪水肆虐神州大地,身在病榻的他不顾自己沉重的家庭负担,毅然捐出三百元钱。在他的带动下,全所老干部共捐款六千三百八十五元,衣服被褥一百多件(套),现在于明江已近八十高龄,仍关注着高密各项事业的发展,并积极献计献策,奉献自己的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