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汉,1910年5月生,滕州市 南沙河镇前仓沟村人。他出生于一个 农民家庭,祖孙三代靠二亩薄田度日。 因家庭贫困,他10岁时才得以在本村 读了两年私塾,后又在邻村上了两年 高小,于1929年考入滕县乡村师范, 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 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者沿津浦 铁路南下,很快将侵略的战火烧到滕县。王彦汉目睹了侵略 者杀人、放火的罪恶行径,他决心参加革命队伍,抗击敌人的 侵略。1938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中共地下党员李 乐平,经其介绍,王彦汉参加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并接受 了任务。此后,他以学校为依托开展抗日宣传工作。1939 年,滕县党组织在仓沟村秘密建立了党支部,在党的宣传教育 下,王彦汉便于这年秋投奔到抱犊崮抗日根据地的一一五师 东进支队六八六团第二教导大队,当了一名八路军战士。其 间,他打仗勇敢,不怕困难,他在战斗间隙教战士们识字、唱 歌。由于表现突出,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6年3月,王彦汉由部队抽调到工作队来滕县开展反奸诉苦运动,不久被任命为一区(仓沟)区公所副区长。1947 年1月鲁南战役开始,他带领一区担架队前去支前。返回后 任滕县县委高级民校政治指导员,1949年4月调任滕县司法 科副科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王彦汉于1950年5月代理滕县 人民法院院长。1952年调任白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此后, 历任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台儿庄区文教卫生科科长、卫生局 局长等职。1986年3月于枣庄市文化局离职休养,享受县级 待遇。2004年8月16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