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万兴诗,字效唐。山东齐河人。1916年生。早年就读于齐河县立高等小学和惠民乡村师范。193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奉派到长清县坦山地区筹建抗日武装。1938年春夏间,任中共长(清)肥(城)平(阴)联合县委书记。同年8月,任中共长清县委书记。后任中共东平、阳谷县委书记,泰西区抗日游击第四大队中队长、副大队长、教导员。1940年后,任冀鲁豫区委社会部部长兼公安局长。1946年4月,被选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委员。1948年12月,参与接管天津,后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天津市副市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天津警备区第一政治委员、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处书记、天津市政协主席。是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中共中央委员。“文化大革命”初期,遭诬陷和批斗,致心脏病发作,于1966年9月19日逝世,终年50岁。1979年1月,中共天津市委为其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