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纪云(1929—),山东省肥城县(现为市)汶阳镇人。194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至1949年,在鲁西南第三抗日中学从事战勤工作,后任冀鲁豫区朝城县一区土改工作组组长兼区长,冀鲁豫战勤总指挥部总会计,赣东北行署财政处总会计。1949至1953年,任贵州省贵阳市军管会财政接管部机要秘书,贵阳人民革命大学班主任,贵州省财政干部训练班主任。1953年至1969年,任贵州省财政厅秘书科副科长、科长,计划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预算处处长、副厅长,中共中央西南局财办财金处副处长。1969年至1981年,任四川省革委会财贸经营管理组副组长,省财政局局长,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1981年至1983年,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1983年至1987年,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1987年至1993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1993年起,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是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