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思源 阳谷县七级镇义和庄人,生于1925年9月。1944年3 月参加革命工作,1 94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4年参加工作后任聊城县二区(现于集乡一带)民 教于事,主要业务是搞民政、教育、优抚工作,并参加群众 运动,发动贫雇农开展减租减息、增资增佃斗争。 1945年9月调聊城县公安局任侦察干事,当年12月 调回聊城二区任公安助理员(即特派员)负责治安保卫工 作,并参加土改复查运动。 1947年7月调聊城县公安局任行政秘书,不久成立 了聊阳县,调到聊阳县公安局任行政秘书兼公安队政治 指导员。1 948年夏,又调聊城县公安局任行政秘书,并先 后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县政府党总支委员。1948年9 月解放济南战役开始,地区公安处统一组织了各县公安 局部分公安干警到济南工作,领导决定由他带了两名干 部和一个班的公安武装到了济南,主要任务是追捕历年 外逃的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 1 948年10月底由济南回来后改任聊城县公安局审 讯股长,主要业务是对各种罪犯的审讯、起诉工作和对外 逃罪犯的追捕工作,并参加了取缔反动会道门的专项斗 争。 1950年双十指示F达后,全国镇压反革命运动即将 开始,1950年12月凋到聊城地区劳改大队任大队长。党 内任公安处党组成员。主要任务是对各县送来的已判决 的罪犯进行管理、教育、改造工作,组织劳改生产和组织 罪犯的外调工作。 1957年调山东省公安厅任技术科科长,1958年下放 到枣庄市,大办钢铁开始后任枣庄市委钢铁办公室副主 任。 1959年起先后担任中共枣庄市委政法部部长、市公 安局副局长、市委办公室主任等职。1975年任枣庄市环境 保护局局长,1983年底退休休养。